浙江舟富食品有限公司创办于2004年,是一家拥有自营进出口权,从事水产食品精深加...[详细]
企业类型:企业单位 注册资本: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:2004 员工人数:100-499人主营产品:调味品、罐头、速冻食品、水产制品生产、加工、销售。水产品收购、销售,农副产品收购、农副产品初级加工、销售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(除国家限定项目外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...
经销商进货支持:
经销商第一年市场运作,一次性打款300箱-500箱(不含500箱)享受进货100箱搭赠5箱原品的进货奖励政策支持;一次性打款500箱-800箱(不含800箱)享受进货100箱搭赠8箱原品的进货奖励政策支持;一次性打款800箱及以上(含800箱)享受进货100箱搭赠12箱原品的进货奖励政策支持;所有系列产品打款订货不满100箱的,不予计算。搭赠产品随货兑现。
销售年终返利:
经销商完成全年任务量达到71%-90%,甲方奖励乙方实际达成任务量的1%支持,经销商完成全年任务量达到91%-100%,甲方奖励乙方实际达成任务量的2%支持,经销商完成全年任务量达到100%以上,甲方另奖励乙方实际达成超额100%部分任务量的3.5%奖励。
销售返利金额经甲方核实后,于乙方次年进货时抵扣产品货款(以协议经销价计算),并计入年销量。
节假日促销活动支持:
在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、元旦、春节、周末等重要节假日,乙方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提报促销活动方案至甲方,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,活动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。促销活动结束后,乙方需提供促销费用核销申请,经甲方核实后,活动产品于乙方下次进货时随货配送,活动所产生的现金费用以抵扣货款(以协议经销价计算)的方式于乙方下次进货时核销,并计入年销量。